基建管理处有处长1人,副处长3人,设有三个职能科室分别为:计划科、修缮科、工程管理科,共有职工19人。基建管理处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建设;
2.负责拟订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改建、扩建、新建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4.负责维修项目的申报、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更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