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2016年10月17日接咸宁市委、市政府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工勤编制人员)填报《干部职工住房情况自查表》。学校高度重视,10月18日下午开大会传达此项工作。该项工作较之我校2015年12月启动的政策性住房清理工作,信息更全面(要求填报夫妻双方身份证号,清查专班会逐一上网核查),清理房屋范围更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市直机关统建职工住宅、市直单位统建统分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自建房、车库(车位、储藏室)及其它),针对的人员更多(本人家庭、配偶及子女)。
请各部门、各单位迅速召集职工落实此项工作,要求职工严肃认真的如实填报个人情况,在2016年10月19日下午4:00前报湖北科技学院政策性住房全面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楼3012基建管理处),逾期后果自负。
附:
1、《干部职工住房情况自查表》、《组织告诫书》、《个人承诺书》(第1页和第2页双面打印),纸质板一式四份,并交电子板打包。
2、《湖北科技学院干部职工住房情况自查汇总表》
基建管理处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