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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16-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湖科发201227

印发《湖北科技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湖北科技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12515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湖北科 技学院

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湖北科技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规范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第17号令、《中国内部审计规范》、《湖北科技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湖北科技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以下简称跟踪审计)是指学校审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进行的咨询、鉴证和监督活动。

   第三条  全过程跟踪审计目的是:真实合理反映工程造价,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合法经济利益、促进干部队伍廉政建设。

   第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基建工程项目和修缮工程项目,单项建设工程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将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并按本细则具体执行:

 (一)工程造价大于800万元的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二)工程造价大于80万元的修缮工程;  

 (三)工程造价未达到以上标准,但经工程管理部门书面提请,并经审计部门同意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  

     

第二章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全过程跟踪审计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主要包括工程前期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及后评估阶段。  

 第六条  工程前期阶段的主要内容: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和招标、投标阶段。

 (一)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阶段  

1.决策、程序检查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合法、合规、完备。

2.检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依据是否真实,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是否客观、真实。

 3.审核项目投资估算,为学校立项决策提供参考。  

(二)设计阶段  

1.审核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招投标程序的合规、合法性;

2.审核设计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收费的合理性,责、权、利及违约条款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强调对低劣设计质量的索赔。

3.参加设计审查会议,通过对建筑经济指标的分析,提供优化设计方面的咨询意见。

    4.审核设计概算,为学校确定工程投资总额控制目标提供参考。  

(三)招投标阶段  

   1.审核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等文件内容的完整性、严密性以及招投标程序的合规、合法性,评标、定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重点对计价依据、价款结算与调整办法、合同主要拟订条款。  

   2.审核工程量清单中主要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清单项目描述是否准确、综合单价计算是否合理和准确、是否存在明显漏项;审核拦标价是否预先控制及价格水平是否合理。  

   3.审核招标答疑文件内容表述的准确及完整性。  

   4.检查整个招投标程序的执行是否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程序相符。  

第七条  施工阶段的主要内容:

(一)审核施工合同  

1.审核施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内容是否严密、完整,合同中相关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

2.审核施工合同中工程结算及价款调整条款的内容表述是否准确、完整。

(二)鉴证隐蔽工程及参加完工工程验收工作  

   1.对隐蔽工程进行监督与鉴证,并做好相关跟踪记录。对于结算时容易产生分歧的隐蔽工程,如土方工程、路基工程、拆除工程等,应重点跟踪。  

   2.参加的工程验收主要包括: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  

(三)对工程材料、设备招标采购进行价格审计监督、咨询。  

    1.对于甲方直接采购或甲控乙供的大宗材料、设备,检查是否按学校规定组织招标,资格预审、入围名单确定以及招标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审核招投标文件及甲方直接采购的合同。  

  2.对于非招标确定的甲控乙供工程材料,根据工程管理部门的书面要求,按照学校确定的品牌、规格,提供价格方面的咨询意见。  

(四)审核工程进度款  

1.审核工程进度款申报是否符合申报程序,所报进度是否与实际工程进度及实物工程量相符。

2.审核工程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复申报或将业主直接采购的材料设备虚报的现象,工程预付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扣回等。

(五)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  

  1.审核设计变更是否符合设计变更的批准程序,变更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设计变更引起造价变化的是否能作为结算依据。重大设计变更,尤其是指可能引起工程造价超出工程投资总额控制目标的设计变更,必须事先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层层把关报批。  

  2.审核工程签证是否符合工程签证的管理程序和批准权限,签证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签证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相符(或另做合理约定),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六)审核索赔费用  

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重点跟踪,并及时提供相关咨询建议,以力求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索赔事件,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终结等相关记录,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工程管理部门一起及时处理索赔事件。

2.对由于施工单位的过错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和工期延误,积极协助工程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反索赔。

第八条 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规定期限内,工程管理部门将经监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初审后的竣工结算书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及时送交审计部门。  

(二)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主要包括:①招、投标文件和中标资料;②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③地质勘探报告和施工图纸;④施工图会审纪要;⑤工程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⑥甲方直接供应设备、材料的清单和合同书;⑦材料差价证明资料;⑧设计变更资料、设计变更图纸和工程签证单;⑨施工日志、建设期相应的工程计价依据及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质量验收合格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⑩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参加结算审核人员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资料。

(三)审计部门组织审前会议,施工单位签署《结算审计承诺书》。

(四)审计部门组织、安排现场勘测,核查实际施工情况是否与竣工结算资料相符。

 (五)结算审计过程中,如出现重大分歧,审计部门将及时组织工程管理部门、咨询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协商解决。  

(六)审计部门将《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发与工程管理部门,并返还完整的原始送审资料。

 

第三章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程序

第九条 全过程跟踪审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审计部门向工程管理部门下达《湖北科技学院建设工程跟踪审计通知书》。  

   2.工程管理部门以工程咨询函(工程管理部门签章)的形式向审计部门明确提出需要咨询的内容和要求,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3.审计部门委托咨询公司进行咨询并处理咨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咨询公司将咨询意见书送交学校审计部门。  

   5.审计部门将审核后的咨询意见书(审计部门盖章确认)及时提供给工程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将处理决定或意见及时反馈审计处。  

   6.审计部门将工程咨询函、审核后的咨询意见书、反馈意见等相关资料存档。  

 

第四章全过程跟踪审计队伍选拨及管理

 第十条  全过程跟踪审计队伍选拨按学校规定采取校内公开招标形式确定造价咨询公司  

 第十一条  全过程跟踪审计由学校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以下简称咨询公司)承担。学校审计部门是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体,咨询公司对学校审计部门负责并接受其管理、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主题词:审计工作  全过程跟踪  实施细则 通知

湖北科技学院办公室             2012年6月18印发

                                       共印15